欢迎访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学院

队伍建设

师资培养

首页 >> 队伍建设 >> 师资培养 >> 正文

【转发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2日 09: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教学单位梳理院本分院(部)新教师情况,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

1.新聘用到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

2.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接受过助讲培养培训的在岗教师。

3.学校认为有必要安排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中青年教师。

二、导师选聘

青年教师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指导教师的选聘实行单位推荐与指导教师自愿申报相结合。各分院(部)要严格把关,选择师德良好、教学水平高、作风严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每名导师一般只指导1名青年教师。校外指导教师一般要求选择合作企业中技术水平高、作风严谨、负责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三、具体工作要求

1.青年教师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申请表》(附件1)、分院(部)汇总后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2)。于3月3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上交到人事处。联系人:楼韵佳,邮箱:Hzrslyj@163.com

2.经专业建设指导处、人事处批准后,正式进入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请统一到人事处领取《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手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指导工作手册》,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申请表

附件2: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汇总表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11日

电话:综合办公室0571-56700132  Copyright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1457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