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综合实践目的和要求
毕业实践(论文)是高职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也是实现高职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实践(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一次系统训练,应注重调查研究、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和收集实际资料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商贸旅游学院2020届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赵根
副组长:戴凤微
成员:夏昌静、袁江军、杨强、施卓晨、谢联恒、周激、叶婷
毕业综合实践领导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分院的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制定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并做好部署、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
各专业实践小组组长名单如下:
电子商务:袁江军
旅游管理:杨强
会计:施卓晨
市场营销:谢联恒
物业管理:周激
各专业综合实践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综合实践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课题、落实课题;落实指导教师;检查监督,组织答辩,评定成绩;对毕业综合实践的质量进行分析与总结,推荐优秀毕业设计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与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毕业实践(论文)课题应符合高职类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实践(论文)的教学目的,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
2、毕业实践(论文)课题的选择应体现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的原则。选题应在符合毕业实践(论文)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的任务进行,以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3、毕业实践(论文)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有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并积极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实践(论文)课题的选择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
(二)布置毕业设计任务
各专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尽早做好选题、学生分组、安排指导教师、召开动员会等工作。毕业设计任务书应于下学期毕业顶岗实习前(2月24日)下达给学生。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到省外非户籍所在地单位进行毕业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若省外单位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并且条件确实比较优越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办理批准手续。未经审批而擅自外出者一律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三)指导教师的选定及职责
1、指导教师须经分院教务工作会议进行资格认定,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它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实践(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应在学生毕业实践(论文)的全过程对该教师加以指导,指导教师由专业组提出,报分院批准。
2、指导教师对毕业实践(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在关键处起把关作用,同时又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学生选择课题,并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实践(论文)任务书;
(2)在统一安排学生毕业实习单位的基础上,鼓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3)及时与毕业实践单位取得联系,并督促学生对实习联系表和实习鉴定表(见附表)的填写和回收;
(4)布置学生的实习计划和具体要求;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
(5)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工作进程,及时指导处理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学生的联系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通过毕业综合实践平台做好指导记录;
(6)审定学生的毕业论文提纲及开题报告,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
(7)在毕业实践(论文)结束阶段,按任务书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8)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指导教师要及时指导并上传毕业论文,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评语;
(9)学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学生的成绩上交专业组,并由专业组统一上交分院教科办,录入教务系统;
(10)积极指导并帮助学生就业是每个指导老师应尽的义务。
4. 毕业答辩
(1)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须由专业负责人或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2)学生必须将论文发至毕业综合实践平台,通过指导教师的确认,并上传终稿后方可参加毕业答辩
(3)答辩前学生要预先准备好发言提纲。答辩小组的提问,应侧重于检查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的掌握情况。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写出评语,评定毕业设计答辩成绩,并由答辩委员会审定。
(4)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毕业综合实践最后一周。
四、毕业顶岗实习要求与安排
1. 各专业须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明确实习内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 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参加毕业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必须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搭配组建,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业务指导工作。
3. 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后,必须如实将信息填写至毕业综合实践平台,并将实习回执送(寄)指导教师,以便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学生应与班主任、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4. 毕业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需采取毕业综合实践平台进行,可与邮件、QQ、电话联络和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并认真批改学生周记、回答学生提问。
5. 学生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单位领导、指导教师的安排,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确保实习效果。
6.学生要自觉维护学校形象,要遵纪守法,树立大学生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7.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写出实习鉴定表,返校后交学院指导教师。
五、毕业顶岗实习内容及要求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明确毕业顶岗实习内容和要求。
六、毕业顶岗实习纪律及安全要求
1.毕业顶岗实习纪律
(1)按照顶岗实习要求,认真参加并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尊重教师和专业实习单位工作人员,搞好团结,按时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
(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顶岗实习纪律和顶岗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专业实习现场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3)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秩序,注意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
(4)专业实习期间不准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顶岗实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
2.毕业顶岗实习的安全
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生产、实验、教学等工作中,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顶岗实习安全。
七、毕业综合实践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毕业综合实践的指导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明确自身职责,指导到位、精力投入要足,对于责任心不强、指导时间和精力投入不足的教师将坚决予以撤换。学生要自觉增强主体意识,主动通过毕业综合实践平台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综合实践完成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各项毕业综合实践的成果必须按照学院的规范上传平台。
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综合实践的过程进行监控,并开展初期、中期和后期的检查:
1. 初期检查
(1)2020年1月14日 检查各专业组毕业综合实践的各项准备工作(动员、分组、指导教师)落实情况。
(2) 2020年3月9日 检查各专业毕业顶岗实习单位落实情况以及平台信息录入情况。
2. 中期检查
2020年4月20日—5月8日进行中期检查。检查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毕业综合实践平台数据完成情况、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在岗情况。采取各专业自查、分院深入抽查的方式。
3. 后期检查
2020年6月1日—6月5日开始进行毕业设计后期检查,检查毕业论文、毕业答辩准备情况。
八、违纪与处理
对于毕业综合实践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事件,经分院教学例会审议后报分院院务会议进行严肃处理:
1、关于毕业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
学生应服从专业组安排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毕业实习单位,确有困难的,需书面向指导老师及专业组说明,若在毕业实习中期检查时仍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作不合格处理;经学校或分院检查,若发现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则取消该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成绩。
2、关于毕业顶岗实习单位的筛选:
原则上学生需在专业对口单位进行毕业顶岗实习,若毕业顶岗实践岗位与专业不对口,经指导老师提醒,无理由不进行更换的,毕业综合实践成绩降低一级处理。
3、关于毕业实习任务的布置:
毕业综合实践过程中,指导教师需按要求布置毕业实习任务,学生需按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毕业实习任务;相关差错,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认定处理暂行规定》精神进行处理。
4、关于毕业实习周记的撰写及批改:
毕业综合实践过程中,学生需按要求完成周记的撰写,指导教师需按要求及时批改。
5、关于毕业实习成绩的录入:
毕业综合实践结束后,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交专业负责人汇总,专业负责人汇总后交至教科办,由教科办负责录入系统。指导教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绩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认定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