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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寝室”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5日 08: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学生宿舍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大学生寝室文化建设更是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所以,为了进一步推进寝室文化建设,营造温馨舒适的寝室环境,更好地加强我校学生的文化修养,提高宿舍文化品位,陶冶学生情操,创造绿色环境,营造健康、活泼、文明的生活氛围,现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寝室”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各二级学院按照寝室数量的3%比例进行评选,具体名额如下:

二级学院

评选名额

友嘉机电学院

9

商贸旅游学院

15

达利女装学院

7

临江学院

8

信息工程学院

11

汽车学院

7

动漫游戏学院、彩虹鱼康复护理学院

10

特种设备学院

4

合计

71

二、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寓管理办法》;说话和气、举止文明,同学间和睦相处,团结友爱;爱护公物;一学期内无寝室成员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学习气氛浓厚,评比期内寝室成员无补考现象发生。

4.全室成员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5.寝室内务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选资格:

(1)寝室成员有晚归、不归、留宿外来人员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受学校或二级学院通报批评的。

(2)经查实寝室成员有存放或使用违禁电器、电吹风、电夹板、接线板人离未断电源的;私拉电线网线的;使用无CCC认证的劣质小功率电器等违章用电等行为。

(3)经查实寝室成员有破坏寝室公物,偷电、偷水等行为。

(4)寝室成员有恶意拖欠住宿费行为。

三、评选时间

2019年12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文明寝室”申报表》、《“文明寝室”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工部李猛处。

四、表彰及奖励

凡被评选为校“文明寝室”的,由学校颁发奖状,给以相应奖励,所在寝室成员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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