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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6日 10:56    作者: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现将杭州市科委文件转发如下,请对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我校推荐人员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遴选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2名、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4~7名上报市政府),推荐为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候选人和推荐为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见文件要求,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12月12日。

                                         科研处  

                                                               2016年12月6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评选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12〕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评选奖励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2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表彰奖励近五年(2012-2016年)在我市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弘扬科学和创新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新的贡献。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评选。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本次活动采取限额择优方法,拟评选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人员3-5名;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100名(其中优秀科技工作者10名、先进科技工作者90名)。

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的评选对象及条件按照杭政〔2012〕4号文件(见附件1)执行;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对象及条件按照杭政办函〔2012〕229号文件(见附件2)执行。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推荐候选人。分组织推荐、专家提名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

1、组织推荐:各市直单位和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负责本系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的推荐。组织推荐的候选人经各市直单位和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初审后,提出意见并盖章,并将相关材料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2、专家提名推荐:由3名以上同专业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共同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署名。推荐专家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承诺书。

3、个人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可以自荐,但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同时提供个人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承诺书。

专家提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直接由市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并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资格初审。

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候选人,各市直单位和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最多推荐2名。

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3

(二)提出建议名单。市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杭州日报、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科技政务网上进行公示。由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评委会评审。

(三)召开评审会。召开市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和差额投票。

(四)审批及表彰。市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将评审结果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对被评选为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产业科技局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荐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5日。

推荐为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候选人,需提供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20份、附件材料2套[包括承诺书(见附件6),基本情况表(见附件7),主持项目验收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有关获奖材料,所在企业2012-2015年、2016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须经会计事务所审核)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情况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推荐为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候选人,需提供申报表(见附件5)一式20份、附件材料2套[包括承诺书(见附件6)、基本情况表(见附件8)、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奖状、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和承担完成科技项目的有关材料]。

申报表简易装订,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申报表和基本情况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有关申报事宜可与杭州市科委组织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7060219 87022198

联系人: 李菲菲 林霄

书面材料报送:杭州市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5室)

邮编:310001
联系人: 沈吉英 楼菁华 吕克斐 电 话:87025452

电子文档发送至lff@hznet.com.cn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要扩大评选活动的宣传覆盖面。在杭州市有关媒体上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广泛宣传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的评选目的、评选原则、评选对象、评选条件和推荐方法等,让广大科技人员全面了解评选内容,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加强宣传力度,对获得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弘扬创新精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严格评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杭政〔2012〕4号和杭政办函〔2012〕2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严把候选人推荐质量关。市评委会办公室要严格评选程序和纪律,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接受监督。市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杭州日报、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杭州科技政务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评选过程邀请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参与,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1、杭州市评选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实施办法

2、杭州市评选奖励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办法

3、2016年度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申报表

5、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申报表

6、承诺书

7、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8、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1月9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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