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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科研工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7日 13:21    作者: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良性发展,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配套和奖励办法(试行)》(杭职院[2014]88号)文件规定,决定对2015-2016学年教科研工作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校教职工在201571日至2016630完成的教科研项目、取得的教科研成果和获得的政府奖励(2016630日后取得的成果列入下一学年)

二、教科研奖励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分别进行填报。

三、教科研成果和政府奖励是指通过学校申报并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的各级政府教科研成果奖项,不包括未通过学校申报获得的奖励以及各种学会、研究会、协会奖项。

四、所有教科研成果和政府奖项完成人、作者和获奖人所属单位须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五、工作程序

1.教职工填写《教科研工作奖励个人统计表》(见附件1),并向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部门对教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部门教科研工作奖励汇总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汇总表》、《专利汇总表》及《横向课题汇总表》(见附件2345)。

3.各部门于2016627日前将教职工个人统计表、部门汇总表(打印稿和电子稿)及相关材料分类分别提交到科研处、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

4.科研处、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组织各分院教科研管理人员核查上报的相关材料后予以公示。

5.根据奖励文件规定,计算出教职工应得的教科研奖金,制表交财务汇入个人工行账号。

七、其他说明

1.相关证明材料是指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检索证明、专著原件、结题证书复印件、计算机软件、专利以及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由分院审核,上交科研处、专业建设指导处的材料只需复印件)

2.多名教师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教科研项目和取得的教科研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其他合作者不要重复申报,其酬金由负责人统一分配。

3.技能大赛由分院统一申报,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科研处、专业建设指导处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

1.教科研工作个人奖励统计表

2.部门教科研工作奖励汇总表

3.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汇总表

4.专利汇总表

5.横向课题汇总表

附件1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2016学年教科研工作奖励统计表

院(部、系)姓名职称

 

类别

奖励具体明细

奖励标准(元)

备注

教改项目

(项目来源及项目名称)

课程建设

(课程级别及课程名称)

教材建设

(教材级别及教材名称)

教学成果奖

(奖项级别及奖项名称)

教师指导学生比赛成果

(比赛奖项级别及奖项名称)

纵向科研项目

(项目来源及项目名称)

横向科研项目

(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及到款金额)

学术论文

(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时间及论文标题)

专著

(专著名称、出版社名称、书号及出版时间)

科研成果

(成果名称、奖项名称及获奖等级)

发明专利及知识产权

(专利名称、专利编号、颁发机构、专利类型及获取时间)

合计

 

注:教改与科研分别填写,奖励类别如该项无内容,此栏可删除。

附件2

xxx学院2015-2016学年教科研工作奖励汇总表

 

序号

教师姓名

职称

教科研工作奖励明细

奖励金额

备注

教改

科研

总计

 

制表人:部门负责人:

附件3

xxx学院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汇总表

 

序号

作者

论文标题

刊物名称

国内国际刊号

发表时间(刊期)

级别

 

附件4

xxx学院知识产权专利汇总表

 

序号

专利发明人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时间

备注

 

附件5

xxx学院横向课题汇总表

 

序号

课题负责人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到款额

到款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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