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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0日 1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2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2012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可以参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课题指南。申请人可按国家、省市课题研究方向,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结合学院具体情况,自行选定题目;也可以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近年来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1.课题主持人须是我院教职工。
    2.集体申请立项的,其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五人,并有明确分工。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的课题不得超过两项。
3.往年已批准为院级科研课题立项,但截止2011年10月31日尚未结题或往年以用稿通知结题但是尚未提交相关论文的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不得参与申报。
4.已被院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需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申报书》,A4纸,5号宋体填写。
     2.各部门对本部门申请立项的课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如课题组成员跨两个以上部门,则还需签署合作部门意见。
     3.科研处对全院申报的课题进行汇总、预审后,提交学院聘请的专家组评审。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立项,由学院发文公布。
    四、其他
    1.学院科研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成果被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申请新课题方面给予支持;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2.2012年院级课题继续实行以奖代拨的方式,在年度课题结题后,根据课题成果取得的效益和影响,聘请专家评审,按照一定的比例,评出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3. 2012年院级课题的结题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课题结题须提交课题申报书中承诺的课题成果。在结题时,课题负责人所提交的相关论文需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合法期刊公开发表,或在我院学报上发表,并且须注明课题名称与课题编号;研究报告须有外校专家的鉴定意见和单位盖章。
请各部门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的申报工作。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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