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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30日 10: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申报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系院:
   现将杭州市科技局文件转发如下,请申报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先完成网上申报,再提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科研处
                                                                                             2011.3.29
 
 
关于征集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局,市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集中科技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批征集范围为市医疗卫生科研专项(含重点专科专病)、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技情报调研专项。
    二、支持对象和重点
    本批征集项目的支持对象、重点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本批项目征集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
http://www.hzst.gov.cn)的“项目申报受理”栏(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进入“项目申报起草”中进行项目申报起草。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三份和各专项计划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各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在杭科研机构、院校直接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根据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同一申请单位的类同项目,本年度只能选择1个专项申报,否则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已获市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对已承担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次评审和立项的参考依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根据各个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作本地区、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受理截止日期
    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2011年4月20日 ;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 2011年5月4日。
     为符合“市权力阳光办”非行政流程管理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部门)将不予受理。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1、申报项目清单报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66号窗口(解放东路118号)
         联系人:沈吉英、楼菁华、钱钟明
         联系电话:87008555
     2、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 沈吉英、蔡  康
         联系电话:87025452    87061059
         市科技局监察室电话:87911139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支持重点和方式
 
一、医疗卫生及重点专科专病科研专项
(一)申请对象
1、医疗卫生科研项目: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医疗卫生机构;每个单位限申报15项。
重点专科专病项目:杭州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国家、省、市级在建医学重点专科专病;每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专病限申报2项,每个国家、省级医学重点专科专病限申报4项。
2、各单位同一专科中已承担杭州市科技项目无故逾期未结题验收的本次不能申报。
(二)申请条件
申报项目主管部门配套和本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支持重点:
1、医疗卫生科研:
1)疾病防治:(1)高血压、脑血管病、心脏病等重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诊断、干预及治疗技术;(2)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及各种新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治疗关键技术研究;(3)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诊断、干预和治疗技术研究;(4)高龄人群常见多发病防治、健康问题干预及公共卫生研究。(5)全市高发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体系研究;(6)医学分子生物技术、蛋白质组学、临床检测、基因诊断等治疗新技术研究;(7)干细胞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研究;(8)农村、基层社区临床适宜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2)康复保健:(1)精神疾病、遗传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防治康复手段的研究;(2)残疾人及病后功能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3)常见多发的精神、心理疾病早期干预技术应用研究;(4)神经科学与神经精神疾病研究。
3)优生优育与生殖健康:(1)妇女儿童疾病与生殖缺陷综合防治研究;(2)重大出生缺陷早期筛查诊断新技术和干预措施研究;(3)适宜于基层医疗单位的高效无创出生缺陷早期筛查、检测及诊断技术的推广;(4)环境因素对人类生殖影响的研究。
4)中医中药诊治:(1)重大疾病、疑难杂症的中医诊疗技术临床研究;(2)现代新技术、新方法在中医领域的应用研究。
2、重点专科专病项目重点支持本学科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以临床应用为目标,有明确攻关方向的课题。
(四)资助方式
预算总经费5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资助额度:5--20万。
(五)申报材料要求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承诺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二、软科学研究专项
(一)申请对象
市直机关各部门、在杭软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
(二)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熟悉市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
1、关于率先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对策研究;
2、关于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
3、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型城市的对策研究;
4、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对策研究;
5、关于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对策研究;
6、关于科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研究;
7、关于促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的对策研究;
8关于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作用的对策研究;
9、关于科技创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10、关于发挥科技人才作用推进科技进步的对策研究;
11、关于科技支撑杭州新农村建设的对策研究;
12、关于增强杭州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对策研究;
13、关于科技金融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研究;
14、关于科技进步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研究;
15、关于科技进步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对策研究。
16、关于推进杭州“十大产业”创新发展的对策研究;
17、关于开展股权激励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研究。
 
(四)资助方式
预算总经费2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资助额度:3--5万。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承诺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2、以上第(三)点,是2011年软科学研究的15个重点方向,各研究机构根据确定的研究重点方向,自行确定具体研究课题;
3、鼓励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与市直机关相关部门联合申报,共同研究。
三、科技情报调研专项
(一)申请对象
杭州市各有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杭大专院校、科研机构。
(二)申报项目重点:
1、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重点领域发展的相关问题研究;
(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
2、国内外先进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调研;
3、科技管理与服务、科技工作创新相关问题研究;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相关问题研究;
5、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相关问题研究;
6、区(县、市)科技发展及其它应引起重视的问题调研。
(三)资助方式
预算总经费3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资助额度:1--2万。
(四)申报材料要求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承诺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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