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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9日 09:59    作者:     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提升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重点围绕技能强国、治理现代化、提质培优、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工匠精神、乡村振兴、区块链技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养老康复、精准扶贫以及我校“双高建设”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等内容,注重加强基础研究。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1.凡我校教职工均可申报。每位申报教师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21年项目;已申报其他项目(如校级教改课题、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等),项目实质内容不得重复,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2.有历年已立项校级科研课题截止2021年6月30日尚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

3.本次课题完成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4.2022年校级课题一般以论文形式结题,论文需在课题完成时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合法期刊或我校学报上,明确标明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除学校学报外其他课题论文需知网、万方或维普可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本部门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如课题组成员跨两个以上部门,则需签署合作部门意见.

2.申报材料由科研处预审后组织评审,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

3.课题立项后提交纸质材料1份至科研处。

四、申报时间

请在2021年7月2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本,以“学院/部门+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及汇总表发至王老师邮箱(714911140@qq.com),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学院教师申报材料交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行政部门直接提交。

五、经费

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配套及奖励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杭职院〔2020〕24号)规定,对立项课题予以1000元配套,结项1000元奖励。

六、其他

学校科研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公示制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支持;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请各部门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

科研处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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