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学校修订下发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杭职院〔2018〕20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杭职院〔2018〕21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杭职院〔2018〕66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科研经费使用要求,为切实做好横向课题耗材、设备类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严格财务经费报销审核,现就横向课题耗材、设备类经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研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科研项目耗材及设备预算比例进行报销。
2.设备类经费报销
设备采购须依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3.耗材类经费报销
教学类耗材,主要包含实训材料、体育耗材、低值易耗品及教学设备维修配件等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采购此类耗材,必须依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耗材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需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耗材采购申请表(附件)。耗材采购后,按规定在院(部)教科办实训室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填写“入库验收单”,否则不予报销。
非教学类耗材,在浙江“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目录内的耗材须按照规定在“政采云”网上超市进行采购;在“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目录外的耗材,按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4.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姚瑶,联系电话567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