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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横向课题耗材、设备类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5日 14:32    作者:     来源:科研处 后勤保障处 专业建设指导处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学校修订下发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杭职院〔201820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杭职院〔201821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杭职院〔201866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科研经费使用要求,为切实做好横向课题耗材、设备类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严格财务经费报销审核,现就横向课题耗材、设备类经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研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科研项目耗材及设备预算比例进行报销。

2.设备类经费报销

设备采购须依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3.耗材类经费报销

教学类耗材,主要包含实训材料、体育耗材、低值易耗品及教学设备维修配件等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采购此类耗材,必须依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耗材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需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耗材采购申请表(附件)。耗材采购后,按规定在院(部)教科办实训室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填写“入库验收单”,否则不予报销。

非教学类耗材,在浙江“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目录内的耗材须按照规定在“政采云”网上超市进行采购;在“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目录外的耗材,按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4.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姚瑶,联系电话567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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