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学院

教学科研

科研动态

首页 >> 教学科研 >> 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4日 10: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科研工作,提升科研水平,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经研究决定,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请人可按国家、省市课题研究方向,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自行设计题目;也可以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近年来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1. 各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均须是我校教职工。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2. 集体申请立项的,其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五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3. 往年已批准为校级科研课题立项但截止2016年6月15日尚未结题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4. 本次课题的完成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

    5. 2017年校级课题申请结题须按照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论文需在合法期刊公开发表或在我校学报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并且明确标明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研究报告须有外院专家的鉴定意见,课题的论文和研究报告需在课题完成时间区间内。

三、申报程序

    1. 项目申请人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申报书》,A4纸,5号宋体填写。

    2. 各部门对本部门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如课题组成员跨两个以上部门,则还需签署合作部门意见。

    3. 科研处对全院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提交专家组评审。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立项,由学院发文公布。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过期将不予受理。请各部门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申报书》打印稿一式一份交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稿)。

五、其他

    1. 学校科研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公示制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支持;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2. 2017年校级课题继续实行以奖代拨的方式,在年度课题结题后,根据课题成果取得的效益和影响,聘请专家评审,按照一定的比例,评出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请各部门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

附: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科研课题申报书  

 

   

 

2016年5月24日  

 

电话:综合办公室0571-56700132  Copyright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1457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