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训室是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校内实训室安全是一切实训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校内实训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校内实训室安全守则。进入实训室的人员要时刻谨记“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要领。
二、要保持各种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设施及器材的良好状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使用、移动、调换、拆卸及借出。
三、校内实训室禁止吸烟,禁止高声喧哗和随意走动,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应有的良好教学环境。
四、进入实训室应先熟悉本实训室的电源开关。若遇事故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并报告老师。下课时应切断电源以保证安全,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教科办报告。
五、对违规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实训室管理员并保护好现场,实训室管理人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设备处和公安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或缩小事故真相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六、实训完毕,值日学生对实训室做设备清点,桌面清理,地面打扫等整理工作,最后检查电器开关,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实训室管理处:56700134 校园110:56700110火警:119